河南固始县检察院:用好公益诉讼守护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
民主与法制网讯(记者王健)2025年5月,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“益心为公”检察云平台接到网友举报称,早在2014年,某公司固始办事处未经批准,在秦氏民居院内建设信号塔及其附属设施,并使用至今。
秦氏民居建于清末,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,2008年7月,该民居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检察官立即走访调查后发现,违建点位于秦氏民居东北角,长13.4米,宽9.2米,占地123平方米,整体建筑为四面围墙并硬化地面,其内有信号塔以及占地36平方米的配电房。违建点外围墙壁距离故居主体建筑距离仅8米,并沿民居主体建筑外围布设电线,存在一定安全隐患,且严重破坏了文物的历史风貌。
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核定公布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,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,应当拆迁;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,应当逐步拆迁或者改造。”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祝旭东介绍,固始县文广旅局对所属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负有监管职责。
2025年6月,固始县检察院向固始县文广旅局送达检察建议书,要求其切实履行职责,依法对秦氏民居保护范围内违规建筑作出处理,并强化日常管护职责,建立长效机制,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。
2025年8月,固始县文广旅局回复称,秦氏民居核心保护区内的信号塔属于违法建筑,已向相关单位下达了拆迁通知书,但考虑到通信基站涉及民生问题,搬迁存在手续繁琐、费时较长等客观原因,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。经协商,拟采取先建设后拆迁的原则进行。
2025年11月初,新的信号塔建成,原信号塔全部拆除。秦氏民居既恢复了古朴的面貌,又不影响因信号塔迁移带来的民生问题。前来打卡的游人更是络绎不绝。
秦氏民居是岁月镌刻的史诗,也是文明无声的见证,它不仅是由砖石木构搭建的物质实体,更是融合了历史信息、艺术审美、工艺智慧与人民情感的文化载体,检察官忠诚履职,让古建筑不再是孤立于时代之外的标本,而是能够向后世讲述“双科进士”的历史故事,使历史人文的脉搏在当代社会中依然强劲而清晰地跳动。

